本会业务范围是:弘扬“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”的传统美德,倡导“儿童优先”的原则,积极向社会宣传并动员社会关心儿童福利事业,积极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、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;通过合法渠道募集资金,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各种资助和捐赠,管理好专项资金,为亟需帮助的本市特困、孤残儿童提供生活、教育等福利援助;开展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社会公益活动;开展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公益活动和社会服务;创办或资助儿童福利机构及活动场所;加强儿童、儿童团体之间,社会各界热心儿童福利事业人士、团体及单位间联谊、交流;开展国内外友好交流与合作;创办并管理自办实体,为深圳儿童福利事业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实力。 |